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1、乙级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可以在全国承担下列任务:(一)20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二)详细规划的编制。(三)研究拟定大型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

2、为深入贯彻落实《 *** 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资质管理,提高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质量,我部正加快研究出台新时期的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3、依据现行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开展核定,重点对编制单位工作是否贯彻落实党中央精神、注册的规划师等技术力量配备进行审查。经核定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4、具有其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不少于15人;注册规划师不少于10人;有4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工作场所,以及完善的技术、质量、财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