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资质分级标准
《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修订发布的标准,重新对测绘资质管理作出政策规定。一、本标准分为通用标准、专业标准两部分。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有法人资格,并同时达到通用标准和所申请专业类别的专业标准要求。
取得乙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应在专业标准规定的作业限制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甲级测绘资质无作业范围限制。
二、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法人资格证书。
(二)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的所有权材料。
(四)符合通用标准规定的材料。
(五)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测绘业绩材料。
三、对在本标准实施前测绘单位已有的用于申请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离开本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原有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包括什么?
国家现行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将测绘资质分为12个专业。不同专业对人员仪器设备有不同的要求,以丙级工程测量专业为例:
一、通用标准: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丙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办公场所:丙级不少于80平方米;
3、质量管理: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者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丙级测绘单位配备专门质检人员;
4、档案和保密管理:有健全的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应的设施:有明确的保密岗位责任,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责任书;
5、档案管理考核:丙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设区的市(州)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取得通过考核的证明文件;
6、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是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受理、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负责受理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7、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有条件的设区的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可以委托有条件的县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本行政区域内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二、工程测量丙级标准:
6、测绘及相关专业人员:8人(中级3);
7、测绘设备:
(1)GPS接收机3台(5mm+1ppm精度以上);
(2)全站仪3台(其中2秒级精度以上不少于1台);
(3)水准仪2台(S3级精度以上);
(4)A1幅面以上绘图仪1台。
拓展资料
通用标准是指对各专业范围统一适用的标准。
专业标准包括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 *** 、互联网地图服务。
调整后的地方标准,不得高于本标准的高一等级考核条件,也不得低于本标准的低一等级考核条件,不得修改专业范围及专业子项、考核指标和作业限额,不得突破通用标准的规定。调整后的标准应当报送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备案。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参考资料: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百度百科
测绘乙级资质有限公司更大可以承担多大规模的工程?
乙级工程测量专业作业限额:控制测量在三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在30km2以下,1:1000比例尺在50km2以下,1:2000比例尺在80km2以下,1:5000比例尺在100km2以下,1:1万比例尺在200km2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建筑范围1km2以下,单个建筑物10万m2以下;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只从事一般精密设备安装,建筑面积在10万m2以下且高度在100m以下的建筑;市政工程测量范围为特大城市一般道路、大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水利工程测量不得承担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为3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100m以下的桥梁,4km以下的隧道;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300km以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200km2以下;工程测量监理相应于上述限额。
沉降观测的允许范围?
教育工程乙级测绘资质沉降观测范围的沉降观测,若沉降速度小于0.01~0.04mm/d,是可以乙级测绘资质沉降观测范围的,也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具体取值应根据各地区地基土的压缩性确定。
沉降是否进入稳定阶段,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项目工程,若最后三个周期观测中每周期的沉降量不大于2倍的测量中误差,可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
沉降观测的精度要求:
之一,往返较差、附和或环线闭合差:△h=∑a-∑b≤1.0,n表示测站数;
第二,前后视距≤30m;
第三,前后视距差≤1.0m;
第四,前后视距累积差≤3.0m;
第五,沉降观测点相对于后视点的高差容差:≤1.0mm。
扩展资料:
地基变形计算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上部结构由于地基沉降而引起的变形不 出现妨碍正常使用的裂缝和破损,因此地基设计时在下列情况下除了按承载力进行计算外,尚应进行地基变形的计算。
1.对于重要的、有纪念性的大型建、构筑物。
2.在生产工艺上、使用上对地基的沉降有特殊要求的建、构筑物。
3.平面图形复杂的建、构筑物。
4.两相邻建筑物在荷载和基础形式上显著不同时。
5.建、构筑物由于地基变形产生的沉降会影响正常使用,得事先估算地基变形,以便设计 时采取提高建、构筑物底层标高的措施者。
6.对于地基不均匀沉降较敏感的建、构筑物。
7.在新建或原有建、构筑物内大面积堆载或附近堆积重物、大量填土时。
8.在地基内有厚度较大或厚薄不均的填土,其堆填时间在5年以内者。
9.软弱地基上两相邻建筑物距离较近,以致可能发生倾斜情况时。
在计算地基变形时,尚须考虑建筑物的结构类型以及其乙级测绘资质沉降观测范围他各种因素,并按以下特征控制。
1.对于砖石结构应由局部倾斜比控制。
2.框架结构和单层排架结构应由相邻柱基的沉降差控制。
3.在地基比较均匀时,单层排架和多层框架结构柱基的最终沉降量在允许沉降量范围之 内,可不验算相邻柱基沉降差。
4.在地基比较均匀且无相邻荷载影响时,高耸构筑物的最终沉降量在允许沉降量范围 内,可不验算倾斜值。
5.在必要情况下,需要分别预估房屋和构筑物在施工期间和使用期间的地基变形值,以 便预留房屋或构筑物之间的净空,考虑连接 *** 和施工顺序。此时,一般房屋的最终沉降量,在 施工期间:
(1)对于砂土可认为已完成100%;
(2)对于低压缩性粘土可认为已完成50%~80%;
(3)对于中压缩性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20%~50%;
(4)对于高压缩粘性土可认为已完成5%~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变形测量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物的地基变形允许值
建筑沉降观测需要有资质吗?
沉降观测属于工程测量,目前工程测量的资质有两个,一个是测绘局颁发的测绘资质,另一个是建设厅颁发的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
首先从测绘局颁发的资质进行分析,《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中规定了甲乙丙丁级从事变形观测的标准,如下图
甲级单位无限制
乙级单位要求,之一点: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第二点:建筑范围1km2以下,单个建筑物10万m2以下。
丙级单位要求,之一点:总建筑面积30万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第二点: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第三点:不得承担精密工程测量。建筑面积在2万m2以下且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
丁级单位要求,之一点:总建筑面积20万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第二点: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所以资质中对各资质对沉降观测的要求特别细,主要从建筑面积、层数、高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当然目前很多质检局在检查相关资料的时候,无法检查的如此细致,所以很多时候可以做一些工作,也是可以的。
建设厅颁发的勘察类工程测量资质主要参照《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中工程测量的要求标准,其中甲乙丙级对沉降观测要求如下
分析如下:
甲级单位可以以下工程的变形与形变测量: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变形,重要古建筑变形,大型市政桥梁变形,重要管线变形,场地滑坡变形。
乙级单位可以承接以下工程的变形与形变测量: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变形,重要古建筑变形,大型市政桥梁变形,重要管线变形,场地滑坡变形。
丙级单位可以承接其他行业设计规模为小型的建设项目的工程测量。我们可以确定三级建筑场地、七层以下的住宅建筑、小型公共建筑及小型工业厂房可以认为是小型建设项目。
两种资质都可以承接沉降观测和变形监测的项目,但是都有相关的要求,目前一般勘察类工程测量的资质主要对建筑设计过程中规定的几级建筑做出了限制,国土局测绘资质主要针对面积、层数、高度做出了限制,所以在承接此类相关的项目时候,一定要合乎资质的要求。
扩展资料
沉降观测记录的内容为:工程名称、不同观测日期和不同工程状态下根据水准点测量得出的每个观测点高程与其逐步沉降量的记录。
沉降观测的仪器及 ***
沉降观测宜采用精密水准仪及铜水准尺进行,在缺乏上述仪器时,也可采用精密的工程水准仪(带有符合水准器)和刻度精确的水准尺进行。观察时应使用固定的测量工具,人员也宜固定。每次观察均需采用环形闭合 *** 或往返闭合 *** 当场进行检查。同一观察点的两次观测差不得大于1mm,水准测量应采用闭合法进行。
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应符合
(mm)的要求;
采用三等水准测量应符合
(mm)的要求。(n为水准测量过程中水准仪安设的次数)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
沉降观测的次数和时间,应按设计要求,一般之一次观测应在观测点安设稳固后及时进行。民用建筑每加高一层应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应在不同荷载阶段分别进行观测;施工单位在施工期内进行的沉降观测,不得少于4次。
建筑物和构筑物全部竣工后的观测次数,之一年4次,第二年2次,第三年后每年1次,至下沉稳定(由沉降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为止。
观测期限一般为:砂土地基2年,粘性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当建筑物和构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的裂缝时,应立即进行逐日或几天1次的连续观测,同时应对裂缝进行观测。
建筑物的裂缝观测,应在裂缝上设置可靠的观测标志(如石膏条等),观测后应绘制详图,画出裂缝的位置、形状和尺寸,并注明日期和编号。必要时应对裂缝照相。裂缝宽度可用刻度放大镜观测。
工程状态
对一般民用建筑以某层楼面(或标高)为状态标志;对工业建筑以不同荷载阶段为状态标志。
每次沉降观测,应检查每一次观测用相邻观测点间的沉降量及累计沉降量。如果沉降过大或沉降不均匀,应及时采取措施。
其他
观测点编号一栏内各测点的编号应与沉降观测示意图中的编号一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沉降观测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