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小城镇建设与城镇建设、小镇建设意义相近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但又有细微区别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关于小城镇建设工作怎样实施呢?下面是有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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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了进一步发挥蒲州镇独特的区位和自然资源优势,扩大小城镇规模,提升小城镇功能,打造一个布局合理、整洁优美、功能配套的新型城镇,根据蒲州镇总体规划,结合蒲州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划小城镇,建设小城镇,发展小城镇为重点,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的战略目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大力发展以旅游观光、餐饮娱乐为主导的第三产业,用现代化理念建设经营小城镇,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和质量,为实现农村城镇化、城镇现代化打造平台,使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工作的领导,成立永济市蒲州镇小城镇建设领导组:
组 长:麻亚龙(党委书记)
副组长:聂学政(镇长)
张军峰(党委副书记)
吴温霞(纪检书记)
相 挺(副镇长)
成 员:屈 波(财政所所长)
李锁牢(城建办主任)
吴红军(交通道路站长)
薛银锁(水利站站长)
王国玺(林业站站长)
姚耀强(派出所所长)
吕刚平(土地所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蒲州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由相挺同志兼任,负责组织、协调小城镇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实施内容
蒲州镇小城镇建设主要以蒲州镇旅游景区拓展改造为重点,确立“旅游带动、科技支撑、城乡一体、跨越赶超”的总体发展思路,着力挖掘蒲州镇文化内涵,强力推进“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生改善”重点工程,打造一流“经济强镇、旅游名镇、和谐新镇”。
今年实施的主要工程有:
一、蒲州镇旅游景区提升工程
本镇旅游景区东起永济西高速路口至域西黄河坝,东西长8.5公里。景区包括普救寺、蒲州古城遗址、唐铁牛、鹳雀楼。主要提升项目:
1、新建旅游接待中心
在景区入口占地30亩,目前土地调整已到位,围墙正在建设中,主体工程设计已完成,招标工作正在进行。
2、旅游路绿化提升工程
按照现代林业的绿化理念,遵循“人文性、景观性、生态性、实用性”的原则,采取“乔、灌、花、草”相配置,“带、网、片、园”相结合的模式,高标准完成旅游路全线绿化升级工程,共栽植各种树木3万余株,绿化带建设1万平方米。
3、西厢大街绿化
西厢大街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抓好大街的绿化工程,新栽各种树木2800株,新建绿化带4000平方米。
4、西厢大街广告牌匾整治及立面仿唐改造
西厢大街是旅游景区中心位置,是贯穿三个景点的必经地,大街的建设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对景区的整体评价。为此,我们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的同时,必须加大环境整治力度和立面仿唐改造,对沿街商户门牌广告采取五统一(统一制作、统一模式、统一颜色、统一规格、统一字体)进行彻底更换。对沿街已建成的153户门房进行立面仿唐改造,具体要求完成仿唐墙、侧墙、柱子及屋顶喷漆等唐式格局。对未建的严格图纸审核,按照唐式建筑进行建设或改造,使西厢大街成为一条亮丽的风景线,“一朝步入大街,一日梦回千年”的盛唐蒲州风采将又一次呈现在世人面前。
5、修建硬化绕村道路
为了缓解西厢大街车辆通行,保持大街清洁和优美环境。今年在大街商户屋后新开通硬化一条东西大路,既减轻大街车流压力,又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6、大力发展旅游景区“农家乐”
为了发挥本镇旅游资源优势,充分利用特色资源,我们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一批“农家乐”。目前,在景区发展“中都渔村”、“迎熙苑”、“盛唐庄园”、“河东农家”等集休闲、餐饮、服务为一体的“农家乐”6家,各有所长,各有特色,环境优美,贴近现实。
7、大力发展特色观光农业
延伸旅游产业链条,针对景区有利的土地资源有势,在景区沿线和景点周围,新建生态旅游观光园、自摘园8家,发展早熟杏、桃、核桃等各种特色品种2000余亩,实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植物的沟通。
工程进度:除了游客接待中心年底建成外,其余项目都在10月底完工。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800万元,由镇、村、户自筹
二、蒲州镇生态园林休闲区
拟定内容及规模:我们秉承“突出本土特色,展示旅游文化,体现生态自然”的理念,在景区旅游路两侧铁牛馆至鹳雀楼,新建占地80余亩,栽植雪松、栾树、红叶李、女贞等各种苗木15000余株,硬化游园自然格局慢行便道8000余平米,高标准建成生态休闲观光园区。这一休闲生态区的建立,将吸引更多的游客放弃坐车而漫行在密丛林中和生态园中,体验自然美景,享受自然生活。
工程进度:在10月底前到位。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850万元,由镇政府自筹。
三、蒲州镇商业街工程
拟定内容及规模:一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硬化工程,全长1.8公里,预计工程投资860余万元;二是完成蒲州商业街雨、污排水工程,共完成全长3.6公里管道铺装,预计投资600余万元;三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亮化工程,共安装太阳能路灯120余盏,在西厢十字路口安装高杆灯4盏,预计投资238余万元;四是完成蒲州商业街人行道铺装工程,全长3.6公里,预计投资240余万元;五是完成蒲州商业街绿地建设和园林绿化工程,预计投资180余万元。
资金构成:工程预计投资2700万元,上级补助和镇政府自筹。
四、保障措施
(一)严格落实规划。所有列入小城镇建设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根据总体规划,依法按程序规范建设。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发生,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
(二)创新建设机制。要拓宽融资渠道,采取招商引资、垫资建设、资金担保等多种有效的方式,全方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要按照“谁建设,谁受益”的原则,把小城镇作为资产来经营,全面增强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
(三)强化目标责任。小城镇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拆迁建设工作涉及量大面广,要建立健全小城镇建设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完成时限,倒排工期,加强督查,狠抓落实,确保小城镇建设各项工程按期保质保量顺利完成。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
实施小城镇发展战略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的重要举措。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XX〕30号)和《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决定》(鄂州发〔20XX〕1号)精神,为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和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建设“两型”社会综合改革试验先行区为目标,以武汉城市圈建设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坚持“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促进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建成一批产业集群、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特色小城镇,努力使我市小城镇建设与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二、总体目标
按照省委关于支持鄂州率先进行统筹城乡发展改革试点的要求,坚持把各乡镇所在地的城镇化发展作为全市小城镇建设的重点,着力抓好,全力推进。从20XX年起,市、区、乡镇三级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低于6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重点扶持十个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市乡镇实现功能分区合理、交通布局规范、街区美化达标、生活环境清新、文化广场亮丽、配套设施齐全、城镇管理有序,向生态化、科学化、现代化中心城镇的目标迈进。到20XX年,十个特色镇(太和、汀祖、燕矶、碧石、段店、蒲团、涂家垴、沼山、长港、梁子)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上,形成沿长江及106国道、316国道、宜黄高速公路组团式发展的新兴小城镇带、群。建设标准:各小城镇建有两条配套较好的街道,并实现主、慢车道和人行道硬化,路灯、给排水、绿化设施及垃圾收集点、果皮箱齐全;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95%以上;有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 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建有一个不少于100户的文明住宅小区,且绿化面积占用地面积的30%以上; 编制完成绿化体系规划,绿化覆盖率达30%以上。建有一个公共绿化休闲场所,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以上;建有一个经济适用的文体休闲健身活动场所;有一个卫生填埋式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50%以上;有一个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主要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三、工作任务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效能建设、高标准管理,着力提升小城镇的服务功能,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鲜明,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切实承担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镇,推动小城镇建设协调发展。
(一)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完善城镇布局。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在城乡总体规划指导下,加紧编制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总体规划应由乙级以上资质等级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经市村镇规划专家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按法定程序审批。20XX年底以前,全市各乡、镇必须完成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20XX年以前,总体规划确定要保留的中心村要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任务。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交通、通讯、能源、供水、绿化、排污、消防、环保等专业建设规划。积极推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制度,省定重点镇在20XX年以前要结合建设需要及时做好城镇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严格执行规划“五线”即红线(道路)、绿线(园林绿地、山体)、紫线(文物古迹)、蓝线(水体、湿地)、黄线(公共设施)管制制度。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规划前置审批制度,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各部门不得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加强对建制镇、集镇和中心村的规划监督与管理,建设工程“一书二证”办证率要达到100%。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违规审批和违章建设行为。
(二)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强化城镇功能。20XX年重点实施5项工程。
1、道路建设工程。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乡镇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使小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基本实现硬化,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尤其是十个特色镇,要搞好镇区功能布局,实现生活区、商贸区、工业区的科学划分。
2、供水工程。通过管网延伸为主、自备水源为补充的形式,使乡镇居民自来水普及率达97%,安全饮水率达100%。实现农村饮水城镇化、城乡供水一体化。
3、排水工程。立足小城镇实际,以清淤、砌岸、绿化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或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选定较适合小城镇污水处理的成熟技术,办好花湖镇华山村污水处理项目试点并逐步推广。
4、绿化美化工程。大力抓好城镇绿地系统建设,将创建“国家园林城”活动延伸到小城镇,上下联动,城乡共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绿化设计,配套绿化用地要一次提供、统一征用,绿化工程要与建设项目同步实施。
5、文化广场建设工程。要按照本乡镇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乡镇居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实行严格的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法人制管理,要健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制度,加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力度,提高建设质量和建设水平。
(三)以小城镇管理为抓手,提升城镇档次。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治理城镇脏、乱、差现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绿化管理、设施维修和养护管理等规章制度,广泛开展文明卫生创建活动,大力实施“三清四建五改”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建卫生公厕、建垃圾池、建停车站点、建污水收集系统,改水、改路、改厕、改圈、改厨),积极倡导“八进”活动(车辆进站、摊点进市、商品进店、垃圾进池、污水进渠、畜禽进圈、杂物进房、晾晒进场),全面提高小城镇管理水平,促进镇容镇貌根本改观。
四、方法步骤
根据“试点先行、以点带面、整合资源、整体推进”的原则,我市小城镇建设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试点阶段。时间为20XX年元月至3月。主要任务有:
1、确定试点。选定梁子湖区沼山镇为全市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安排启动资金,落实建设项目,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方案。出台《鄂州市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
3、会议动员。在沼山镇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总结经验,安排布置今后三年全市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整体推进阶段。时间为20XX年4月至11月。主要任务有:
1、明确任务。各乡镇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本地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上报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验收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乡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核拨补助资金。
五、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城镇,大战略”的总体方针,突出小城镇建设工作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切实加大政策扶持、资金投入的力度。市政府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建委,负责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督办工作。各区、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领导定点联系和市、区单位对口帮扶小城镇建设制度。从20XX年起,市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00万元“以奖代补”资金,扶持小城镇建设,并按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由市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审核确定的建设项目先期拨付工程建设启动资金,余下补助资金将根据年底检查验收达标后再予兑现。区、乡镇应分别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为保证正常的业务开支,市政府每年按小城镇建设专项补助资金总额的1%安排工作经费,由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使用。
2、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小城镇建设工作要纳入各区、乡镇和市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并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督指导,严格兑现奖惩。要深入持久地开展“小城镇建设竞赛”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确保小城镇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3、加大改革力度,整合建设资源。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建设、规划、国土资源、交通、电力、电讯、广播电视、卫生、环保、文化、教育、农业、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
为了全面推进我区小城镇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统筹规划、重点突破、项目带动、产业支撑”为指导,以加速人口、用地、产业集聚为出发点,以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基础,全面提高小城镇的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吸引农民向城镇转移,实现镇村互动,梯次推进,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产业集聚、功能齐全、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改造、完善、提升”的原则,按照农村城镇化、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以现有城镇框架为依托,完成六个建制镇规划修编,城镇建成区面积达到2平方公里以上,建成区人口增加4%以上,建成区路网覆盖率和硬化率达到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8平方米。道路网络合理,功能明确,标志明显;自来水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供水普及率达到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燃气气化率达到60%,有不少于一个集贸市场或专业街;镇区停止零星宅基地审批以及住房建设,镇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以上;建有健身活动场所;建有填埋式垃圾处理场和必要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垃圾处理率达到50%以上;有相应规模的停车场;文化、卫生、教育、体育、广播、电视、电信、供电等设施基本配套。
三、建设对象
渭城镇、窑店镇、正阳镇、底张镇、周陵镇、北杜镇。
四、建设内容
(一)规划编制
以规划编制管理为龙头,加紧编制、修编建制镇总体规划。按照“功能分区、布局合理”的要求,确定产业发展区、居住发展区、重点景观建设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内容与时序,及时做好镇区重点地段、主要街道、居住小区和工业园区的控制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各建制镇中心区必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图片资料齐全。
(二)基础设施建设
1、道路建设:在完善小城镇对外交通网络的同时,对镇政府所在地的重点路面进行全方位建设和改造,做到建成区范围内的道路全部硬化,镇区的道路、主要街道的人行道全部硬化,主干道路灯设置率100%,形成完善合理的城镇路网体系。
2、给排水建设:镇区实行集中供水,供水普及率2017小城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上,以清淤、延长管网为主要内容,修建、疏通明沟、暗渠,加快小城镇排水工程建设,确保排水畅通。
3、环卫设施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垃圾箱、果皮箱布局合理、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有简单实用的垃圾处理设施;公厕布局、数量合理,使用正常,清洁干净,全部为水冲式卫生厕所,无旱厕。
4、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各镇按照规划要求,选择适宜地段建设供村民活动的文化休闲广场,达到硬化、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套活动设施齐全的标准;有完备的中、小学校和中心卫生院、文化站等。
(三)镇容镇貌
参照城区沿街建筑景观整治标准,对镇区主要街道建筑立面进行美化改造,确保街道建筑立面协调美观,富有特色;广告和门头牌匾整洁、美观、规划统一。同时,加大城镇管理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搞好镇容镇貌管理,大力整治城镇脏、乱、差现象,做到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四)集贸市场
具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市场或综合市场,市场规划建设超前,管理措施到位,经营秩序规范。市场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有专用停车场地,无乱搭乱建、乱拉乱挂现象,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有安全通道及消防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项目阶段(20XX年7月18日至7月25日)
各镇结合实际,尽快研究确定今年规划编制任务和建设项目,条件成熟的可先期组织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编制项目简介,明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形象进度和完成时限。各镇的建设项目于7月25日前报区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7月26日至9月25日)
1、明确任务。各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各自小城镇建设计划,内容要详细, 要有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完成时限、工作措施及责任领导,并上报区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评审确定。
2、宣传发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加大小城镇建设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自觉性。同时,做好小城镇建设相关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和资金筹措等前期准备工作。
3、组织实施。全面启动小城镇建设项目,按照既定的规划和要求,积极实施,有序推进。加强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技术指导,保证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三)项目观摩阶段(20XX年9月26至9月31日)
区委、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项目”的方法,对各镇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观摩、考核评比。
1、听汇报:听取各镇关于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情况的汇报。
2、查资料:各镇和施工单位要精心制作能够反映项目概况、建设进程和实施前后状况对比的图册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做到有规划、有图纸、有展板,建设项目报建资料齐全。
3、看项目:现场观摩各镇小城镇建设项目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上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小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主要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小城镇建设工作。各镇、各职能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分解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小城镇的供水、排水、道路、园林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建设。区发改、住建、国土、交通、卫生、环保、文体、教育、农牧、水利等部门,在安排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时,要尽量向小城镇倾斜,形成小城镇建设的合力。要通过全区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实现小城镇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快工作进度。各镇、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强化时效意识,倒排工期,统筹安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确保按期完成任务。各镇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工作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组织召开办公会议、工作协调会议,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及时交流工作经验,确保小城镇建设工作扎扎实实推进。
(四)严格督查考核。区上将小城镇建设工作纳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实行 “一把手”负责制。区住建局、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检查,及时通报。对任务不达标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按期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责任。对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以强有力的考核奖惩推动工作落实。
请问一个完整的城市规划项目编制流程是什么?
1 、发展战略:
( 1)城市发展战略:对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作的全局性、长远性和纲领性的谋划。
( 2)城市职能: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 3)城市性质: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 4)城市规模: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
( 5)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各项建设规模扩大所引起的城市空间地域扩展的主要方向
( 6)城市发展目标:在城市发展战略和城市规划中所拟定的一定时期内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指标。
2 、城市人口:
( 1)城市人口结构: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按照性别、年龄、家庭、职业、文化、民族等因素的构成状况。
( 2)城市人口年龄构成:一定时间城市人口按年龄的自然顺序排列的数列所反映的年龄状况,以年龄的基本特征划分的各年龄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表示。
( 3)城市人口增长:在一定时期内由出生、死亡和迁入、迁出等因素的消长,导致城市人口数量增加或减少的变动现象。
( 4)城市人口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增长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 5)城市人口自然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因出生和死亡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人口数之比。
( 6)城市人口机械增长率:一年内城市人口因迁入和迁出因素的消长,导致人口增减的绝对数量与同期该城市年平均总人口数之比。
( 7)城市人口预测: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市人口数量和人口构成的发展趋势所进行的测算。
3 、城市用地:
( 1)城市用地: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统称。
( 2)居住用地: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3)公共设施用地: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 4)工业用地: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 5)仓储用地: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6)对外交通用地: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 7)道路广场用地: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 8)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 9)绿地: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 10)特殊用地: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 11)水域和其它用地: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 12)保留地: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 13)城市用地评价: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济评价。
( 14)城市用地平衡: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要求,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调整和综合平衡。
4 、城市总体布局
( 1)城市结构:构成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的主要要素,在一定时间形成的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与相互制约的关系。
( 2)城市布局:城市土地利用结构的空间组织及其形式和状态
( 3)城市形态:城市整体和内部各组成部份在空间地域的分布状态。
( 4)城市功能分区:将城市中各种物质要素,如住宅、工厂、公共设施、道路、绿地等按不同功能进行分区布置组成一个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
( 5)工业区:城市中工业企业比较集中的地区。
( 6)居住区:城市中由城市主要道路或片段分界线所围合,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相对独立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 7)商业区:城市中市级或区级商业设施比较集中的地区。
( 8)文教区:城市中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比较集中的地区。
( 9)中心商务区:大城市中金融、贸易、信息和商务办公活动高度集中,并附有购物、文娱、服务等配套设施的城市中综合经济活动的核心地区。
( 10)仓储区:城市中为储藏城市生活或生产资料而比较集中布置仓库、储料棚或储存场地的独立地区或地段。
( 11)综合区:城市中根据规划可以兼容多种不同使用功能的地区。
( 12)风景区:城市范围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比较集中,以自然景物为主体,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的地区。
( 13)市中心:城市中重要市级公共设施比较集中、人群流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
( 14)副中心:城市中为分散市中心活动强度的、辅助性的次于市中心的市级公共活动中心。
5 、居住区规划
( 1)居住区规划:对城市居住区的住宅、公共设施、公共绿地、室外环境、道路交通和市政公用设施所进行的综合性具体安排。
( 2)居住小区:城市中由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以居民基本生活活动不穿越城市主要交通线为原则,并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区。( 3)居住组团 :城市中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设有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应的、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6 、城市道路交通
( 1)城市交通:城市范围内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人和货物的运输活动,以及行人的流动。
( 2)城市对外交通:城市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活动。
( 3)城市交通预测: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土地使用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客、货运输的发展趋势、交通方式的构成、道路的交通量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算。
( 4)城市道路系统: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 5)城市道路网: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们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适当的形式组成的网络结构。
( 6)快速路: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 7)城市道路网密度: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
( 8)大运量快速交通:城市地区采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设施,以机坳车辆大量、快速、便捷运送旅客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
( 9)步行街:专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车辆或者只准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
7 、城市给水工程
( 1)城市给水:由城市给水系统对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所需用水进行供给的给水方式。
( 2)城市用水:城市生产、生活、消防和市政管理等活动所需用水的统称。
( 3)城市给水工程:为城市提供生产、生活等用水而兴建的,包括原水的取集、处理以及成品水输配等各项工程设施。
( 4)给水水源:给水工程取用的原水水体。
( 5)水源选择:根据城市用水需求和给水工程设计规范,对给水水源的位置、水量、水质及给水工程设施建设的技术经济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对不同水源方案进行比较,作出方案选择。
( 6)水源保护:保护城市给水水源不受污染的各种措施。
( 7)城市给水系统:城市给水的取水、水质处理、输水和配水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8 、城市排水工程
( 1)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方式。
( 2)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和径流水的统称。
( 3)生活污水: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 4)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水。
( 5)生产污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热污染的水。
( 6)城市排水系统: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 7)分流制:用不同管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8)合流制: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9)城市排水工程:为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 10)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而进行净化的过程。
9 、城市电力工程
( 1)城市供电电源:为城市各种用户提供电能的城市发电厂,或从区域性电力系统接受电能的电源变电站。(所)
( 2)城市用电负荷: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区内,所在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
( 3)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行经的专用通道。
( 4)城市供电系统:由城市供电电源、输配电网和电能用户组成的总体。
10 、城市通信工程
( 1)城市通信: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各种信息的传输和交换。
( 2)城市通信系统: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信息的各个传输交换系统的工程设施组成的总体。
11 、城市供热工程
( 1)城市集中供热: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又称区域供热。
( 2)城市供热系统:由集中热源、供热官网等设施和热能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2 、城市燃气工程
( 1)城市燃气: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 2)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由城市燃气供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3 、城市绿地系统
( 1)城市绿化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 2)城市绿地系统: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 3)公共绿地: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4)公园: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围和良好的绿化及一定服务设施,供群众游憩的公共绿地。
( 5)绿带: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 6)专用绿地:城市中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或设施,以及工厂和部队驻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 7)防护绿地:城市中用于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化用地。
14 、城市环境保护
( 1)城市生态系统:在城市范围内,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系统。
( 2)城市生态平衡:在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保持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 3)城市环境污染:在城市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总称。
( 4)城市环境质量:在城市范围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气、水体等),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
( 5)城市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按一定的方法对城市的不环境质量所进行的评定、说明和预测。
( 6)城市环境保护:在城市范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适宜的环境。
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 1)历史文化名城: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 2)历史地段: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或地段。
( 3)历史文化保护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 4)历史地段保护: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的活动。
(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则:以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16 、城市防灾
( 1)城市防灾: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2)城市防洪: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
( 3)城市防洪标准:根据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灾类型,以及历史性洪水灾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设防标准。
( 4)城市防洪工程: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性损失而兴建的各种工程措施。
( 5)城市防震:为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6)城市消防:为预防和减轻因火灾对城市造成损失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减灾措施。
( 7)城市防空:为防御和减轻城市因遭受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等空袭而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防御和减灾措施。
17 、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
( 1)竖向规划: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而进行的规划。
15 、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
( 1)历史文化名城: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 2)历史地段:城市中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连片,或能完整地体现一定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或地段。
( 3)历史文化保护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应予以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 4)历史地段保护:对城市中历史地段及其环境的鉴定、保存、维护、整治以及必要的修复和复原的活动。
( 5)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则:以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原则、内容和重点,划定保护范围,提出保护措施为主要内容的规划。
16 、城市防灾
( 1)城市防灾:为抵御和减轻各种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对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和各项工程设施造成危害的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2)城市防洪: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而采取的各种工程和非工程预防措施。
( 3)城市防洪标准:根据城市的重要程度、所在地域的洪灾类型,以及历史性洪水灾害等因素,而制定的城市防洪的设防标准。
( 4)城市防洪工程:为抵御和减轻洪水对城市造成灾害性损失而兴建的各种工程措施。
( 5)城市防震:为抵御和减轻地震灾害及由此而引起的次生灾害,而采取的各种预防措施。
( 6)城市消防:为预防和减轻因火灾对城市造成损失而采取的各种预防和减灾措施。
( 7)城市防空:为防御和减轻城市因遭受常规武器、核武器、化学武器和细菌武器等空袭而造成危害和损失所采取的各种防御和减灾措施。
17 、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
( 1)竖向规划:城市开发建设地区(或地段)为满足道路交通、地面排水、建筑布置和城市景观等方面的综合要求,对自然地形进行利用、改造、确定坡度、控制高程和平衡土方等而进行的规划设计。
( 2)城市工程管线综合:统筹安排城市建设地区各类工程管线的空间位置,综合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城市其它各项工程之间的矛盾而进行的规划。
8 、城市排水工程
( 1)由城市排水系统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方式。
( 2)城市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系统中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生产污水和径流水的统称。
( 3)生活污水:居民在工作和生活中排出的受一定污染的水。
( 4)生产废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水。
( 5)生产污水:生产过程中排出的被污染的水,以及排放后造成热污染的水。
( 6)城市排水系统: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等工程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总体。
( 7)分流制:用不同管渠分别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8)合流制:用同一管渠收集和输送城市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 9)城市排水工程:为收集、输送、处理和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而兴建的各种工程设施。
( 10)污水处理:为使污水达到排入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而进行净化的过程。
9 、城市电力工程
( 1)城市供电电源:为城市各种用户提供电能的城市发电厂,或从区域性电力系统接受电能的电源变电站。(所)
( 2)城市用电负荷:城市市域或局部地区内,所在用户在某一时刻实际耗用的有功功率。
( 3)高压线走廊:高压架空输电线路行经的专用通道。
( 4)城市供电系统:由城市供电电源、输配电网和电能用户组成的总体。
10 、城市通信工程
( 1)城市通信: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各种信息的传输和交换。
( 2)城市通信系统:城市范围内、城市与城市之间、城乡之间信息的各个传输交换系统的工程设施组成的总体。
11 、城市供热工程
( 1)城市集中供热: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又称区域供热。
( 2)城市供热系统:由集中热源、供热官网等设施和热能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2 、城市燃气工程
( 1)城市燃气:供城市生产和生活作燃料使用的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等气体能源的统称。
( 2)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由城市燃气供应源、燃气输配设施和用户使用设施组成的总体。
13 、城市绿地系统
( 1)城市绿化城市中栽种植物和利用自然条件以改善城市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城市景观的活动。
( 2)城市绿地系统:城市中各种类型和规模的绿化用地组成的整体。
( 3)公共绿地:城市中向公众开放的绿化用地,包括其范围内的水域。
( 4)公园:城市中具有一定的用地范围和良好的绿化及一定服务设施,供群众游憩的公共绿地。
( 5)绿带:在城市组团之间、城市周围或相邻城市之间设置的用以控制城市扩展的绿色开敞空间。
( 6)专用绿地:城市中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研、设计等机构或设施,以及工厂和部队驻地范围内的绿化用地。
( 7)防护绿地:城市中用于具有卫生、隔离和安全防护功能的林带及绿化用地。
14 、城市环境保护
( 1)城市生态系统:在城市范围内,由生物群落及其生存环境共同组成的动态系统。
( 2)城市生态平衡:在城市范围内生态系统发展到一定阶段,其构成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保持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
( 3)城市环境污染:在城市范围内,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弃物污染、噪声污染、热污染和放射污染等的总称。
( 4)城市环境质量:在城市范围内,环境的总体或环境的某些要素(如大气、水体等),对人群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宜程度。
( 5)城市环境质量评价:根据国家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污染物(或有害因素)容许含量(或要求)所作的规定,按一定的方法对城市的不环境质量所进行的评定、说明和预测。
( 6)城市环境保护:在城市范围内,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的措施,以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以保持城市生态平衡,保障城市居民的生存和繁衍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适宜的环境。
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是什么?
我在中大咨询官网的文章中看到了这个,十四五规划编制的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三个:
1.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加强发展环境分析,充分吸收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地区发展环境、思路和目标、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培育和布局、城乡统筹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民生改善、重点领域改革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为规划编制提供基础支撑。
2.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
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是综合性、纲领性和战略性的规划,是编制专项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计划的依据。规划纲要编制要符合上一级政府“十四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重点专项等规划相衔接。规划纲要经本级政府审定前,就相关支柱产业、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与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
3.编制谋划“十四五”规划支撑项目
高度重视项目在落实“十四五”规划中的根本支撑作用,做好重大项目超前谋划和衔接。密切跟踪国家、省政策导向,深入研究领域、行业发展趋势,认真谋划重大项目,为规划编制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有没有什么有关城乡规划法的案例??
村镇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
一,总体思路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围绕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以实施《城乡规划法》和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为契机,完善村镇规划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加快镇乡村规划编制步伐,提高规划设计水平;以"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为抓手,加大投入,强力推进,全面提升镇区容貌环境质量;以新农村建设"四个一批"为着力点,搞好村庄人居环境治理,推动农村区域性基础设施建设,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村镇规划体系,加强规划指导
1,完善有关法规和规范标准.围绕学习宣贯《城乡规划法》,结合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我省实际,修订出台《河北省镇,乡和村庄规划技术规定》,《河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积极推进《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草案)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的制订.
2,继续深化县域村镇空间布局规划.按照省政府《2008年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的要求,继续以县(市)域和镇(乡)域为单元深化村镇空间布局规划,在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镇总体规划中编制村庄空间布局专章,完善城乡一体的规划内容,统筹安排城乡居民点和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明确转变,提升,改善,迁建的村庄名单和目标及措施,对不同类型村庄进行科学定位,分类指导.
3,加快镇乡村规划编制.各市,县(市)要认真执行《城乡规划法》,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水平和发展实际,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制订建制镇总体规划,需要编制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的编制计划.2008年完成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所辖村庄规划的编制.组织开展优秀村镇规划设计评选活动,总结先进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大力提升规划设计水平..
4,开展建制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落实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乡规划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建制镇尤其是重点镇,要本着急用先编的原则,在镇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保证控制性详细规划能够成为国有地有偿出让与转让的基本前提条件和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许可的直接依据.按照2009年建制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依法审批的要求,今年确保完成省级重点镇镇区近期建设地段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
5,规范规划管理行为.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省建设厅报请省政府确定可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镇名单.各市,县(市)规划部门要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规范性文件,依法做好建制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保证规划许可内容和程序的合法性.
(二)创新重点镇发展机制,增强重点镇规模效益
1,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的若干意见》,协调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点镇建设.推动燕郊,胜芳,白沟等有条件的重点镇,尽快设立独立的财税机构和镇级金库,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特色产业,不断扩大小城镇规模,有重点推动重点镇向小城市迈进.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争取贷款支持重点镇建设.健全城镇建设管理机构,督导5万人以上的镇设立城镇建设办公室,3万人以上镇配备专(兼)职建设助理员.
2,强化规划调控作用,继续推动"三集中"建设.按照布局集中,用地集约,产业聚集的要求,引导项目向园区集中,园区向城镇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今后所有新建工业项目,都应进入工业区建设,工业区外的现有企业也要逐步向城镇转移.立足城乡规划编制项目任务分解我省实际,选择和发展一批特点鲜明,产业突出,经济规模较大,配套协作程度较高的乡镇企业,将其所在地培育发展成为特色镇,专业镇.
3,实施重点镇动态管理.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城镇化发展统计监测的通知》要求,在全省重点镇开展城镇化综合发展水平监测评价,建立健全重点镇建设发展的激励机制,实施重点镇动态考核,对发展缓慢的省级重点镇实行动态管理,进行调整,促进小城镇全面快速发展.
4,加强重点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3万人以上的重点镇开征污水处理费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推广适用于小城镇的小型分散式污水处理技术和运行机制,推进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垃圾集中处理体制,以县城为中心,联合周边村镇,实施区域性垃圾集运和集中处理.指导省培育的燕郊,胜芳,白沟,左各庄,留史,磁山,白塔,莲子,井店,马头,和村,交河,大营等重点镇,尽快启动垃圾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力争在2010年底前投入运营.
(三)大力开展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创建城镇优美环境
1,加强工作督导,狠抓城镇面貌大变样活动各项工作的落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城镇 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河北省建制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考核标准》.各市要按照科学化,精细化,标准化的要求,督导建制镇制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的具体方案和年度实施计划,指导建制镇细化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定量化的任务,确保拆除违章,环境保洁,完善基础设施,规整广告牌匾,建筑立面整容,园林绿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落实,实现城镇容貌环境的新突破.
2,大力开展城市设计,提高建筑设计水平,突出城镇特色.引进高水平规划设计队伍,开放村镇规划设计市场.重点镇要按照城镇面貌大变样活动的要求,围绕主街道和镇中心区,选择1-2个"精品示范工程",开展重点部位的城市设计,塑造一批彰显城镇特色的亮点,提升小城镇建设品位.
3,实施考核与奖惩,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市要按照《河北省建制镇面貌三年大变样考核标准》,加强量化考核,分层次建立省培育的重点镇和一般建制镇"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活动"考核评比办法,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信息网络,问卷调查等多种工具,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公正.
乡镇城建办具体工作是什么
乡镇城建办具体工作职责有以下几点: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2、负责建筑市场的管理。办理有关项目审批事项和进行监督管理,查处违法建筑。
3、负责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农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并按程序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重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工作,并按程序进行规划审查、共识、听证和报批。
5、负责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实施的监督,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规划实施情况的日常巡查、批后管理和规划执法工作;负责镇容镇貌和环境卫生,镇村公用设施的维护与管理。
6、支持并配合县规划管理局开展乡镇范围内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负责完善村庄规划编制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并监督村庄按照规划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建设;负责完善乡驻地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硬化,道路排水系统、环卫设施、绿化美化、路灯等设施建设等详细规划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7、负责协调相关局和乡镇各部门工作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划、环保、土管、绿化等工作。
8、负责落实县规划局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扩展资料:
城建办主要是管城市建设方面的事务,如建房报批、工程预决算、工程质量管理等(当然,有的地方的镇城建办下面还设有设计室,专门帮人设计图纸)。
城建办的在乡镇的主要职责包括镇、村建设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建设项目提供申报办理服务。农民及企业动拆迁的调查摸底、动迁及安置工作。
农民动迁安置房规划、选址、设计、建造等工作。负责实施政府实事工程及市政配套建设,农户和企业违章建筑的查处和拆除工作。房产用地规划和开发工作等。
参考资料:中国政府网_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