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38项)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

(第104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林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取消,已经2014年12月5日省人民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郝 鹏

2014年12月16日

青海省人民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目录(共138项)

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37项)实施机关序号项 目 名 称清 理 依 据 及 理 由备  注省经信委1煤矿矿长资格证书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修订), 已取消相关规定。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临时资质由《关于发布<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级评定条件(2012年修订版)>的通知》(工信计资〔2012〕6号)设定,予以取消。 省教育厅3中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机构聘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25条(国务院令第372号 2003.3.1)取消后转变管理方式,加强日常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4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举办者变更及校长任职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4条 (主席令第80号2002.12.28)省公安厅5易制毒化学品(一类)生产经营备案证明《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该项由“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代替。 省财政厅6评估师资格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9条(主席令第13号 1994.1.1)取消后转变管理方式,交由行业协会办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7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华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认可《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43项 省国土资源厅8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8项今后不得以折股方式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9矿业权公司企业法人未发生变化,原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按矿权转让审批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矿业权转让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07〕132号)设定,予以取消。 10跨市州销售的矿泉水的注册登记《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9项 省水利厅11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15项 12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18项 13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19项 14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年度计划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21项 15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22项 16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水利部关于取消水利部行政许可事项公告》已取消。 17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附件1:第23项 省农牧厅18在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开展参观、旅游活动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4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林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取消我省没有渔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9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附件2:第26项20进入渔业部门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审批《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第32项省农牧厅21建立种畜禽场《种畜禽管理条例》第11、15条(国务院令第1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林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取消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林业建设施工企业资质取消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将调整

国务院取消的67项职业资格有哪些?

67项职业资格认证具体如下:\x0d\x0a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26项,其中准入类14项,水平评价类12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x0d\x0a1土地估价师资格国土资源部准入类《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6年第35号)取消\x0d\x0a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考核人员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取消\x0d\x0a3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取消\x0d\x0a4理货人员从业资格交通运输部准入类《关于印发〈理货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三个办法的通知》(交水发〔2007〕575号)取消\x0d\x0a5水土保持监测人员上岗资格水利部准入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2000年第12号)取消\x0d\x0a6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准入类《拍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4号)取消原实施单位为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7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师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准入类《关于试行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咨询诊断师证书的暂行规定》(84机质字242号)取消8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资格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准入类《机械工业标准复核人员管理细则(试行)》(机科标〔1994〕38号)取消9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人员资格中国机械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准入类《关于开展机械工业企业标准化培训工作的通知》(机科标〔1995〕93号)取消10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资格质检总局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x0d\x0a《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47号)取消\x0d\x0a11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核准证监会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x0d\x0a12保荐代表人资格证监会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x0d\x0a13保险公司精算专业人员资格认可保监会准入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取消\x0d\x0a14保险公估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保监会准入类《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取消\x0d\x0a15注册企业培训师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x0d\x0a无取消原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具体实施16中国职业经理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x0d\x0a无取消原由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具体实施17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价格认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1074号)\x0d\x0a《商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办法(试行)》(发改价证认〔2004〕36号)取消\x0d\x0a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具体实施18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平评价类《价格认证管理办法》(计价格〔1999〕1074号)\x0d\x0a《全国机械工业企业价格人员岗位资格行业认证办法(试行)》(中机联人〔2006〕56号)取消\x0d\x0a原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认证中心具体实施19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上岗资格水利部水平评价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2002年第15号)\x0d\x0a《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2003年第17号)取消20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审计署水平评价类《内部审计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实施办法》(中内协发〔2003〕22号)《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审计署令2003年第4号)取消21特许经营管理师中国商业联合会水平评价类《特许经营管理师》协会标准(CGCC/Z0005-2007)取消原实施单位为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22QC小组活动诊断师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3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奖评审员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4知识产权管理工程师国家知识产权局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5金融理财师原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2009年后由社会机构自行实施水平评价类无取消26国际金融理财师原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实施,2009年后由社会机构自行实施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1项,其中准入类1项,水平评价类40项)序号项目名称实施部门(单位)资格类别设定依据处理决定备注\x0d\x0a1中央储备粮保管、检验、防治人员资格认定国家粮食局准入类《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8号)取消\x0d\x0a2长途电话交换机务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邮部联〔1996〕515号)\x0d\x0a《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邮电营业员等五十七职业)〉(考核大纲)的通知》(邮部联〔1996〕1060号)取消\x0d\x0a3市内电话交换机务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邮部联〔1996〕515号)\x0d\x0a《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邮电营业员等五十七职业)〉(考核大纲)的通知》(邮部联〔1996〕1060号)取消\x0d\x0a4邮电业务营销员工业和信息化部水平评价类《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邮部联〔1996〕515号)\x0d\x0a《关于颁发〈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邮电营业员等五十七职业)〉(考核大纲)的通知》(邮部联〔1996〕1060号)取消\x0d\x0a5割草机操作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6农产品加工机械操作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7农业技术推广员(水产)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8品种试验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9水稻直播机操作工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10植物组织培养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11种子贮藏技术人员农业部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12健康教育指导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卫妇社发〔2005〕11号)取消\x0d\x0a13中国保健行业心理保健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14中国保健行业营养保健师资格国家卫生计生委水平评价类无取消\x0d\x0a15安全评价人员资格安全监管总局水平评价类《安全评价人员资格登记管理规则》(安监总规划字〔2005〕108号)取消\x0d\x0a16松香包装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x0d\x0a17木材搬运工国家林业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1992)取消\x0d\x0a18挂杆复烤工国家烟草局水平评价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1999)取消\x0d\x0a19不间断电源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民航行业已依照有关规章实施人员内部管理\x0d\x0a20测距设备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1电话交换机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2电讯材料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3二次雷达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4飞机(苏式)维护电气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5飞机(苏式)维护无线电、雷达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6飞机(苏式)维护仪表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7飞机电气修理工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8飞机机械附件修理工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29飞机结构修理工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0飞机气动、救生设备修理工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1飞机维护电气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2飞行计划处理设备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3归航机/指点标机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4航管计算机外围设备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5航管计算机硬件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6航空材料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7航空电信报(话)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8航空发动机附件修理工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39航空发动机修理工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40航管内话通信机务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x0d\x0a41航空摄影测绘员中国民航局水平评价类《关于印发民航行业飞机维护机械员等79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发〔1999〕60号)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