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是不是干绿化工程不需要资质了,具体还需要什么?
并不是,园林绿化资质取消后,想要从事园林绿化工程的话,可以选择办理市政公用工程资质,持有市政公用工程资质的建筑企业可是可以承接园林绿化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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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市政公用工程资质需要的材料有: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若地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所申请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园林绿化资质什么时候取消
按照经济逻辑早就应该取消,现在的资质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吗?大家都知道全国就那么几个有一级资质的企业,全国各地的绿化工程他们能干的过来吗,有资质的企业就变成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吗了变卖资质赚钱的主题,没资质的企业和个人就变成了唐僧肉,物业公司的资质取消了门槛降低了,黑名单制度做保证,经营的都比有资质时期更好,园林绿化也不比物业管理复杂到哪去,再说了园林绿化无非是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主题就是植物栽培,栽培的关键就是成活率,造型搭配都是设计的事,更何况苗木都是苗圃和苗农生产的,轮技术就算园林工程师也未必有他们的种植经验丰富,连农民都能好的工作为什么非要搞得神神秘秘,说白了有资质的企业最怕失去不劳而获的本钱就是资质,要想彻底解决垄断就必须取消那些不必要的资质,建立公平竞争的经济体制,从严格监管上下功夫,完善行业黑名单制度,有人说会发生价格战纯属扯淡,公平竞争总比行业垄断更有利于发展!赔钱的买卖绝不会有人做,即便出现类似的问题也不是有没有资质的问题,那是监管不到位和腐败的结果,如果这两个问题解决不好,资质级别越高问题出的越大!
住建部关于取消专业承包资质后具体采用什么办法
一级二级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吗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三级资质都下放到各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被取消资质后,再改变不符合资质的条件,重新向住房建设委员会申请资质,获批后,才能营业。请参考以下条例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吗: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申请本规定第九条所列资质的,应当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其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及其下属一层级的企业,可以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向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其中,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资质的,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资质许可程序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四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二)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六)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七)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八)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 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资质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办理受理手续。
扩展资料:
日前记者从市建委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建委下发林业总承包资质取消了吗了《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将有所调整。
《通知》要求,建设类企业资质上下协同联动审批事项的审批要素应按照建设部、省住建厅和市建委颁发的部令、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保持一致,各区(市)县不得随意增减。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资质的有关事项时,除向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符合要求的书面材料外,还需登录四川省住建厅网站,录入与书面材料一致的完整信息。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的审查工作,审查合格后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或申报企业未在省住建厅网站录入完整信息,或网上申报信息与书面申请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审查通过,并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通知》还要求,为做好建设类企业资质市、区(市)县两级上下协同联动审批的相关工作,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和质量,使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从一个窗口递交,资质证书从同一个窗口领取,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更好地为我市建设类企业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
从本月10日起,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事项(即办件除外)经企业工商住所地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行文,连同企业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网上申报信息一并上报市建委审批(审查)。
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不再直接受理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申报材料(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企业除外);
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也由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到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领取后再发放给相关企业。
对申报材料审查合格的建设类企业,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出具书面承诺通知书,并自受理当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政务中心建委窗口审批(审查)。对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承诺办结情况,市建委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中新网:成都市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将调整